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提案

2020-07-04 15:41:41

政协汕头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提案

作者:宋伟国

提案人:宋伟国

地址:汕头市龙眼路20号泰联商厦12楼 邮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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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建立临海临江河垃圾回收机制,净化海江生态环境


理由:

  汕头是海滨城市,也是三江汇聚之地,自古有水城的美誉。保护近海和江河的水质,净化生态环境,是汕头保持可持续发展和“最适合人住居城市”资源的重要前提。

  本委员通过到临海的妈屿岛、莱芜岛和南澳长山尾码头及临江河的生活区域调查走访,发现存在下列问题:在上述临海临江河生活的居民和生产作业人员,缺乏环保和社会公德意识,个别人将生活和生产垃圾直接倒入大海或江河,形成污染。以南澳长山尾码头为例,在本委员走访的一个小时里,发现有三家在码头经营水产品的商铺和捕鱼人员,直接将几公斤重的垃圾直接倒入海中,致使码头附近海面常年有成片垃圾漂浮,既影响水质和生态,也大煞旅游风景。再以韩江东里段水域为例,本委员包租在江面上旅游出租的个体游船观察约4小时,发现个体旅游船在四小时内两人次将船上的生活垃圾直接倒入韩江。当游船选择一风景优美处抛锚供游人下江游泳时,本人和其他游客脚下多次踩到游船倾倒的卤鹅骨骼和塑料瓶袋等残留江底的垃圾。当天,韩江东里段水面有几十条游船在招揽生意,其他游船同样存在直接向江里倾倒垃圾的现象。

  上述情况如果放任下去,则汕头江河海湾水面不蓝,水质污染,生态将遭到人为破坏。


办法:

  1、建立健全临海、临江河垃圾回收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形成一整套临海、临江河垃圾回收及环境生态保护机制;

  2、发动群众,在临海、临江河生活和生产的人民群众中开展禁止向江河海倾倒垃圾的环保和社会公德教育,号召人民群众“爱我江海,护我家园”,告别向江河海直接倾倒垃圾的陋习;

  3、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应当采取主动,建议是否可以由职能部门统一印制禁止向江河海倾倒垃圾的广告牌、警示牌或者简易塑胶标语条,向临海临江河的居民、各相关单位和水面船舶发放,张贴警示;

  4、统一印制写有“保护江河海生态、禁止向水中倾倒垃圾”标语的垃圾箱和垃圾袋,定点分发给临海临江河各居民点和在水面上作业的各单位和人员使用,定时回收垃圾,定期查验垃圾箱和垃圾袋的使用情况,督促临海临江河居民和水面作业人员形成规范有序的垃圾回收和环保习惯;

  5、开展对向江河海直接倾倒垃圾行为的声讨和惩处活动,以及对维护江河海水面环境卫生的先进人员进行褒奖宣传,有惩有奖,在全社会逐步树立环保、文明的新社会风尚。

  6、促环保、反对向江河海倾倒垃圾的活动应灵活多样,可组织新闻、学校、海洋、渔业等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以“促环保、反对向江河海倾倒垃圾”为主题的摄影摄像比赛、征文、志愿者捞拾水面垃圾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变被动为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共同与这种不文明现象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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