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商厦的教训

2020-07-04 11:52:04

98.1.1 《汕头日报》

作者:郑璟华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浙江金华商厦因决策失误而导致企业关门的事件。这一事件,耐人寻味。

    金华商厦是改制不久的股份制企业。但企业改制后,换汤不换药,什么事都是身兼董事长总经理的葛某说了算,董事长、监事会形同虚设。导致企业瘫痪的直接原因是,给不太了解其经营状况的某小商行提供货款担保,前后多次货款达三千多万元,被担保者拿到货款后携款后携款外逃,债权人纷纷起诉金华商厦,商厦因此关门,一千多职工丢了饭碗。据商厦一位负责人称,现在谁也不知道总经理给人家做了多少款项的担保,因为总经理一个签名加上公章,就能做成一宗担保。

    这一时间的教训十分深刻。未改制之前,企业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改股份制后,上级对企业直接的管理没有了,其管理和监督靠的是董事会、监事会,但在一些企业中,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比如金华商厦,在总经理要提供一比担保前也召开了董事会。但如此重大的会议,仅仅在临开会之前一小时打电话通知商厦里的几位董事,开会的内容也没预先通知,至于国家股的董事,即商业局和经贸委的代表,连通知一声也没有。该商厦的首席监事,更是一点也不知道此事。

    应该说,符合规范的股份制是值得肯定的。不少企业实行股份制以后,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效益也上去了。问题是不少企业的股份制并不规范。改制之后,如何约束企业领导按照股份制章程行事?董事会、监事会有没有真正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改制后上级部门如何进行监督?等等。这要求股份制法规不仅要完善,更要具备强大的法律约束力才行。对改制中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我们必须坚决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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