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宗涉台经济案审结——台湾资生兴业有限公司胜诉获赔

2020-07-06 11:22:31

《汕头特区晚报》记者报道 

案件承办律师 宋伟国

作者:汕头特区晚报


    我市首宗涉台经济案近日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台湾资生兴业有限公司诉讼获胜,被告汕头糖果饼干食品总厂支付给资生经营权利金人民币210200元及折旧费港币470000元。 


    1991年3月9日,台湾资生与汕头糖果签订《合作开办汕头祥和食品有限公司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共投资188万元,各出50%,合作期限15年,双方按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后双方又于1992年9月25日签订《祥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相应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995年祥和公司因在一场债务纠纷中败诉,导致生产设备遭查封,生产停止,但未按全同支付台湾资生经营权利金和折旧。资生于1995年8月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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